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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须知

发布日期:2024-12-02    点击: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办理流程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指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全日制学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申请:学生本人进入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

(二)填写:申请表双面打印,申请表(原件)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审核:申请表中需自行到相应部门完成盖章手续

1.到应征入伍当地征兵办加盖鲜章;

2.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明德楼1楼A103)审核在校期间所缴纳学费金额并加盖鲜章;

3.到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306办公室核实金额并加盖鲜章;

4.到学校党政办公室(明德楼2楼A210)加盖鲜章。

(四)交表:完成以上部门盖章手续后,将申请表(原件)、学生学籍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本人四川省内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15日每周一、二交至学校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五)上报:每年10月底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申请上报至四川省教育厅11月上报全国资助管理中心。

(六)到账:每年12月底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将上级审核完成通过的学生信息提交学校计划财务处,以推送学生本人身份证信息的方式通过学生个人社保卡(一卡通)进行发放,完成学费补偿/代偿。

(七)注意事项:

1.(1)学生本人需办理开通了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并保持一卡通正常使用;(2)打款时直接匹配学生本人身份证信息,无法看到或修改打款账号;(3)打款期间请保持证件的正常状态,不能出现“挂失”“过期”“销户”等情况。

2.表单上一卡通信息必须填写清楚:账号、开户行详细信息(如:中国工商银行XXXXX支行),开户行银行地址。

3.填写申请表请务必认真核对各项信息,若无法转账或转账错误,后果自行承担。

4.在线填写打印,签名处手写签字、日期。

二、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办理流程

学费减免:指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正式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一)申请:学生本人进入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

(二)填写:申请表双面打印,申请表(原件)及退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审核:申请表中需自行到相应部门完成盖章手续

1.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见签章,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签章(此项为退役入学学生填写);

2.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明德楼1楼A103)审核在校期间所缴纳学费金额并加盖鲜章;

3.到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306办公室核实金额并加盖鲜章;

4.到学校党政办公室(明德楼2楼A210)加盖鲜章。

(四)交表:完成以上部门审核盖章手续后,将申请表(原件)、学籍证明材料及退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15日每周一、二交至学校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

(五)上报:每年10月底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申请上报至四川省教育厅11月上报全国资助管理中心。

(六)到账:每年12月底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将上级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交学校计划财务处进行减免。

(七)注意事项:

1.退役复学(入学)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减免,分年扣缴”,学校财务处逐年进行学费减免。

2.填写申请表请务必认真核对所有信息,若因申报材料有误造成学费无法减免,后果自行承担。

注:如有变动,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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